经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 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意味着“室内公共场所开始全面禁烟”。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禁烟令”实施效果如何呢?
实行禁烟已一年有余 公共场所仍冒烟不止
零点近日的调查数据表明,公共场所仍是吸烟行为的重灾区:过去一年内曾在公共卫生服务场所、大众餐饮住宿服务场所和公众文化娱乐场所有过吸烟行为的烟民比重分别达到40.5%、39%和35.1%。需要强调的是,在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候诊室(候车室)及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或严格禁烟场所,有过吸烟行为的比重也分别超过了一成。
附图 过去一年,曾在公共场所有过吸烟行为的烟民比例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2年春季二期居民生活调查。
² 先天不足:禁烟令遭遇3C缺乏症
“禁烟令”的执行效果不佳与其先天不足有直接关系。宏观上看,“禁烟令”的主要缺陷可以归结为“3C缺乏症”。
缺乏强制措施(Coercive measures)。“禁烟令”没有明确规定执法机关和处罚办法。处在吸烟重灾区的公共场所,多为服务性消费机构,很少有勇气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更不用说采取强制措施了。本次调查显示,曾因在公共场所吸烟而受到劝阻的烟民不足两成(19.4%),遭遇过罚款的仅为2.3%,而没有受过劝阻和没有接受过罚款的比重则分别高达72.5%和90.2%。
缺乏商业管制(Commercial regulation)。没有对烟草生产和销售行为的配套管制措施,烟民就不可能断了“烟源”,“禁烟令”也就难逃成为一纸空文的命运。斯坦福大学的数据表明,中国生产的香烟占全世界总产量的40%,其中90%以上都在国内消费。而根据全国政协委员邵一鸣的调研结果,销售环节中烟草税每提高1元,即可挽救340万烟民的生命。
缺乏自控激励(Self–Control incentive)。调查数据显示,“自我控制”仍是中国烟民戒烟的首要方式(48.8%)。不过,目前有戒烟意愿的烟民比重仅为16.9%,而明确表示不准备戒烟的则占到75.8%。公共场合禁烟和烟民个人戒烟,本质上是个同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为烟民戒烟提供帮助。在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为戒烟者提供补贴或医保;芬兰、马来西亚等国则给戒烟成功者发放奖金,而韩国则为决心戒烟者提供3-4天带薪戒烟假。这种对“自我控制”戒烟行为的激励机制,在我国的禁烟政策中也应有所体现。
治疗“禁烟令”的3C缺乏症,需要国家完善相关立法和媒体找准宣传的“动情点”,但来自烟民的努力无疑是更重要的。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广大的烟民朋友有了一个现成的理由来戒烟,您准备好抓住这次机会了吗?
背景说明:本文数据均来自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2年春季第二期居民生活调查”。该调查采用入户访问方式,对北京、上海、成都、沈阳、西安5个城市共1627名18周岁以上常住居民进行了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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